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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药监西青分局组建于2001年12月26日,是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的流通使用情况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二、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天津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其他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责任人;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流通法规的监督实施;监督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和医疗器械的购销规则的实施;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器械产品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对特殊药品的流通,使用的日常监管;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映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及质量报告制度的贯彻实施;
6、根据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抽验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年检、项目变更前的受理、初审工作;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申报资料的形成审查和资格审查;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申办制剂室的初审及对制剂室的日常监管。
三、机构设置
药监西青分局设办公室、市场监督科、稽查执法科、人事监察科共4个职能科室。其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协助分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催办、督察工作落实。
2、负责重要文稿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
3、负责党政公务文书的处理、发文审核,负责印章、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
4、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党政信息的编辑、管理。
5、负责组织有关会议及会议的归口管理。
6、负责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处理。
7、负责办公自动化及信息化建设的推广应用及管理。
8、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案件审核工作。
9、负责编制经费的预决算;负责行政执法经费及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机关日常行政财务工作。
10、负责基本建设以及资产管理。
11、负责机关后勤、安全保卫、消防等综合事务管理。
12、承办局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市场监督科职责:
1、负责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申报资料的形式审查和资料审查;
2、负责医疗机构申办制剂室的初审;
3、负责本行政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的年检、项目变更的审批;
4、负责协办、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及迁址;
5、负责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及项目更新前的受理初审工作;
6、负责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及质量报告制度的贯彻实施;
7、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
9、协助市局对本行政区内医疗机构内设制剂室及制剂品种的初审和日常监督工作;
10、承办分局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稽查执法科职责:
1、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
2、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制作,流通和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3、协助市局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并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
4、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法规和购销规则的监督实施。
5、负责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督。
6、负责对辖区内的“毒麻精放”药品的日常监督。
7、负责受理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等问题的举报和投诉。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监察科职责:
1、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日常党务工作。
2、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目标考核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合理性的监察工作及受理社会对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违法违纪的举报投诉和查处工作。
4、负责工、青、妇、武工作。
5、负责并执行好《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培训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审报工作。
6、协助市局做好辖区内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上岗销售人员的审核、培训等管理工作。
7、负责对本分局科级干部、后备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管理工作和和公务员的轮岗工作。
8、负责日常人事、劳动工资和职工福利工作。
9、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市局主管部门和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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