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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机构介绍 > 处室职能 > 政策法规处 2004年5月2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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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审核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
2、负责对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3、负责组织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
4、依法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解释工作。
5、负责局重大案件的审核,以及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督办工作。
6、负责组织局案审会工作。
7、负责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听证,及组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准备、指导。
8、负责局法制建设,组织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工作。
9、负责全局性、综合性政策调研,提出食品综合监督和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建议。
10、承办局临时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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