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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
3、承担研究、协调地方性食品安全统一标准的有关工作。
4、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
6、收集并汇总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
7、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8、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
9、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10、承办局临时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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