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保护品种、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及容器等品种的注册申请、注册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形式审查或初审,以及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上述相关品种的注册审批。
2、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机构制剂、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及容器等品种研制情况及生产条件的现场核查及检验用样品的抽取并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
3、负责医疗机构之间制剂的调剂使用的审批。
4、负责制(修)订地方习用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
5、负责药品、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的审查。
6、负责核发进口药品、保健食品通关单。
7、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机构制剂、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及容器等品种法定标准的监督实施。
8、会同相关处室对我市药品异地生产、委托加工和出口销售证书出证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9、负责国家级药品等行业技术审评专家的推荐和申报工作,以及天津市药品等行业技术审评专家库的组织建设工作。
10、负责指导药品检验机构、药品审评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及容器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11、负责局科研工作组织、管理。
12、承办局临时交办的有关工作。